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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进入答辩阶段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4-04-08 10:50:39 浏览次数:974
各学院(部):

按照《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14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含辅修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暨教[2013]50号)文的要求,各学院已在上学期末陆续将各专业的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完毕,目前工作即将进入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答辩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由学院自行组织答辩;第二,由学校组织专家,对部分学院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答辩。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答辩工作:

(一)答辩专家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20%

(二)答辩内容:要求按照《暨南大学关于制修订2014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含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暨教[2013]50号文附件1)的内容,逐条进行审查。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内容:

1、对照“2014级暨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检查各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是否清晰、科学合理,是否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社会政治经济发展需要、符合学校的发展战略要求;

2、对照“2014级暨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框架体系”,检查各专业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知识群设置、课程设置和安排是否符合专业发展要求,课程内容是否存在重复设置、盲目增设新课程等问题;

3、对照“2014级暨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中“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进程计划表”以及“必修学分统计表”,检查各专业每个学期的必修学分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安排(非医学类专业每个学期必修学分不得超过20学分);

4、各专业的实践学时是否满足文件要求。

5、各专业是否按规定给学生留有一定数量的自由选修学分。

(三)答辩时间:请各学院在430日前组织答辩。

(四)其他要求:请各学院在415日前将答辩安排(包括时间地点及专家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

二、在学院答辩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对部分学院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要求:所有答辩结束后,各专业根据答辩结果填写《专家答辩意见表》(见附件2),同时确定并提交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稿。

四、答辩意见表和修改稿请于51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16)。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5226356

 

附件点击下载

1、《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14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含辅修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暨教[2013]50号)

2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家答辩意见表

 

 

                                          

                                         二О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