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3-04-09 03:58:50 浏览次数:8307
(摘选自暨南大学财务处网站研究生业务费报销须知)
http://cwc.jnu.edu.cn/servercar.php?cid=44&id=734
报销须知
1、支出凭单等单据要按票据类别分类填写,填写经费卡号,报账人、经费审批人签字。空白支出凭单、差旅费报销单可到校区财务办(校区行政楼122室)门口壁板处自取。
国创:经费卡号为各项目所持卡的号码,“报账人”即前去校本部财务处报账的人,“审批人”处请指导教师签名。
省创:2013年及其之前立项的项目,经费卡号统一填50402630或50512394,“报账人”即前去本部财务处报账的人,“审批人”处由珠海校区教学办负责人签字(省创票据粘贴完毕后请先拿至珠海校区行政楼145室审核)。
2014年及其之后立项的省创项目,按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归属,同一学院的所有项目共用一张经费卡,经费卡待报账时凭有效证件向指导教师所属学院索取,并填写好卡号,报完帐之后须及时归还经费卡,“报账人”即前去本部财务处报账的人,“审批人”处由指导教师所属学院教学院长签名。
2、对发票、收据等报销票据的要求
(1)报销各项费用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发票必须具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各单位自制的收据不能作为报销的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
(2)报销凭据的填写要求:发票必须注明开票日期、客户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填制人、数量、单价、金额等。其中“客户名称”必须填写“暨南大学”。填制凭据字迹清晰、书写规范,金额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要相符,其他项目更改后必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3)报销单据背面应有经手人(一般为项目组人员)、证明人(一般为指导教师)两人的签名,购买实物的凭据还应有经手人、验收人、证明人三人的签名。
3、票据的整理、粘贴方法
票据正面朝上,从左至右,鱼鳞式排列,用胶水(请勿用双面胶)分类粘贴在《暨南大学票据粘贴单》上。(粘贴单也可以用剪裁为长23.5厘米、宽14厘米的普通白纸代替,同一类发票贴在同一张白纸上,且将此类发票的总额写在此张白纸的右下角) 。票据粘贴的面积不得超过粘贴单的面积(粘贴完之后就好似翻一本左侧装订的书一样,看到的都是发票正面)。各项费用支出金额分类汇总,填写在《暨南大学支出凭单》、《暨南大学市内差旅费报销单》或《暨南大学差旅费报销单》相对应的栏目里。
4、票据有效期:当年的报销凭据当年报销,最晚不能超过第二年3月31日。特殊情况需附说明,经领导审批后才能报销。发票是财务报销的重要原始凭据,请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报销要求
1、 差旅费
报销范围:调研、参加学术会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注:本科生外出调研或参加学术会议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
填写凭单:填《暨南大学市内差旅费报销单》或《暨南大学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据分类粘贴在《暨南大学票据粘贴单》上(也可用剪裁为长23.5厘米、宽14厘米的白纸代替)
具体报销规定:
(1)报销调研发生的差旅费,必须附调研情况说明,经指导教师盖章同意,方可报销。
(2)报销开会发生的差旅费,必须附上会议通知。
(3)调研及开会发生的长途差费,按照火车硬座的标准报销,且必须提供往返车票,单程车票不予报销。
(4)市内出差,只能报销公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车票,的士票不能报销。
2、 一般费用
报销范围:书费、打印复印费、版面费、邮寄费、实验材料费。
填写凭单:填《暨南大学支出凭单》,报销单据分类粘贴在《暨南大学票据粘贴单》上 (粘贴单也可以用剪裁为长23.5厘米、宽14厘米的普通白纸代替,同一类发票贴在同一张白纸上,且将此类发票的总额写在此张白纸的右下角)
具体报销规定:
(1)书及文印费报销:购书应在正规书店购买并开具发票,非书店开具的购书发票不予报销,单次购买超过500元,需附电脑小票。。
(2)购买实验用的农副产品、采样或其它特殊业务(主要是有实验性质单位人员),确无法取得发票的,以签领表的形式由销售人签领确认,或者由销售人写收据,并签名确认,同时附上销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报销程序:整理单据→经费审批→持经费卡、校园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报账大厅(校本部财务处地址:行政楼227室)→取号→审核岗审核→复核岗复核→出纳岗付款。
结算方式
1、差旅费、零星采购(2000元以下)可支付现金。支付方式:
现 金:报销金额2000元以下可支取现金。
报 账 易:报销金额10000元以下,可以通过pos机刷卡(只限广州工商银行卡)。
现金支票:报销金额10000元以上或报销金额2000元以上不能提供广州工商银行卡。
2、单笔业务超过2000元的对公开支必须转账。办理转账需提供收款单位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转账的收款人与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上的开票单位必须一致。
温馨提示:
1、如果原始凭据在邮寄过程或其他情况下遗失,请票据开出单位在票据存根复印件上加盖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并提供报账单位的报告,经财务部门领导审批报销。
2、到财务处办理各种结算业务请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各种支票、付款通知单有效期为10天,支票不能折叠。
3、财务处报账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2:30 至 4:30。 每周四下午或月末业务学习,不对外报账。
4、 因国创、省创的经费来源于国库,按相关财务制度,每年年底由财政部门将经费卡中余额收回核算,于第二年5、6月才回拨至经费卡,故请各位同学每年12月25日前及时将当年的发票报销完毕。